上海市技术咨询通用版合同(全文预览)
合同编号:_
项目名称:_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__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__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_项目进行技术咨询,并支付咨询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第二条 乙方应当按照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第三条 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 提供技术资料:;
2. 提供工作条件:;
3. 其他:。
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第四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1. 技术咨询报酬总额为(大写):元整(¥_元)。
2. 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合同签订后日内,支付报酬总额的%,即元;
(2)乙方提交中期成果后日内,支付报酬总额的%,即元;
(3)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报酬总额的%,即_元。
3.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账号:_
第五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 协调双方及有关部门的工作;
2. 及时沟通合同履行中的有关问题;
3. 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 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第八条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九条 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1. 保密义务:双方应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终止之日起年。
2. 成果归属: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完成的咨询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归甲方所有;
(2)归双方共有;
(3)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免费使用权。
3. 验收标准和方法: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后日内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为。
4.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报酬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未付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咨询工作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报酬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_日
(以下无正文)
附件: